根据中共中央、国务院《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》(中发【2021】42号)关于“依托国家开放大学筹建国家老年大学”的指示和国务院《关于印发“十四五”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》(国发【2021】35号)关于“依托国家开放大学筹建国家老年大学,搭建全国老年教育资源共享和公共服务平台”的指示,及教育部办公厅2022年11月2日下发的《关于国家开放开学加挂国家老年大学牌子的通知》的精神,参照湖南省老年大学更名为“湖南省老干部大学”的作法,经州委研究同意,州编办于2023年3月6日下发的《关于州老干部活动中心(州老年大学)更名的批复》(州编办发【2023】20号),我校由原来的“州老年大学”更名为“州老干部大学”。